账房先生从柜台後探出头,见得几人离去的背影,他长松一口气,自後面走出来。
扫了眼地上横躺的几具尸体,账房先生长叹一息道:“东家近期内不会返回,只能由的他们闹了。”
在封日城拳头硬就是道理,客栈里没有主心骨震著,他们武力不济,反击不了只能逆来顺受,若他们东家在,也不必如此憋屈。
往日里东家出远门,即使不在城中他的身份摆在那,也无宵小之徒敢来此地闹事。
只是这几个瘟神不是一般人,背景身份个顶个的厉害,做起事来也是有恃无恐。
账房先生吩咐道:“将这件事禀报给东家。”停了一息,他指著地面上的尸体说道:“这些尸体也都处理掉。”
店小二应道:“是。”
他走过去用布巾缠住手,拔掉人身躯上深埋的利刺,这些长刺都透过骨肉钉入地面里,直接拖是拖不动的。
去除利刺後,血洞里涓涓的淌了出鲜红色的血,一股极大的血腥气味扑入鼻翼,店小二面色未变,这气味他早已习以为常。
他拽住一个人的胳膊,将他拖到后院处理掉,走了一路搽出一道扭曲的鲜红血道,店小二回头看了一眼,想到等下还要清理遍地的血液,他啐了一口。
真他娘的倒霉,自打这群瘟神来了後,他们客栈都没好过,不知他们要住多长时间,这般隔个两三天一闹,客栈迟早要关门大吉。
城南是罗修所掌管的地界,相比较城北此处不甚繁华,店铺生意也不如城北,罗修凡事都要於陇见郁争上一争,为了城中地盘两人斗了数次,最後还是被陇见郁压了一头。
此地有大片地段,都是无人区域,每日上演最多的就是黑吃黑,杀了人也不用处理,就地扔在这,夜间会有猛兽出没,啃食尸体,第二天一早,只剩下一滩干涸的血迹,连骨头都不剩下,被吃的干干净净。
几人绕过城北,往南走,穿过大街拐进小道,离了林立店铺,喧嚷叫卖,空气寂静下来,小路两侧开始陆续出现稀疏的房屋,都是些普通的屋子,青瓦黑门。
瓦上落了一层厚重的沙尘,盖掉了原来的颜色,门上悬挂的铁锁锈迹斑斑,由于时间过长门上掉了漆,露出原木的色泽。
有些是住人的,而那些铁锁上结了一层厚蛛丝的是没有住人的房子,目光看去,这里处处透著荒凉的感觉。
有几个粗布麻衣的汉子围坐在石凳上,正在言谈,他们挽起衣袖,露出晒黑的健硕肌肉,身侧都放有一柄长刀。
这几人脸面蛮横,眼中藏有凶狠的戾气,不是土匪就是强盗。
听闻脚步声,他们齐齐侧头去望,扫视几人一眼,在判断这几人是否是可宰的肥羊,看了几眼,那几汉子神色顿变,这些人哪一个都不是他们惹得起的人物,随即收起来杀人夺财的心思。
又走了一段距离,这样的凶徒又遇到好几堆,但他们都没敢上前打劫。
沿著小路,一行五人急行赶路也无人言语,弥漫著一股子的沉闷,这时燕江靥突然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轻笑,寂静的空气中有些刺耳。
他又在作妖了,白景眼皮一跳,看向他,燕江靥喉咙里震出短促的笑声渐渐加大,而他脸上的笑容也愈发古怪起来。
听见他笑,玥兮的脚步顿了一息,问道:“燕兄可是想到了什麽?”
燕江靥止了笑,斜过去一眼,说道:“犯人杀掉捕快,取而代之,这种戏码无论过了多长时间都不过时。”
对上他递来的目光,玥兮的眼眸渐变幽邃,暗下沉思。
如他所言,罪犯扮成捕快,借助其身份逃脱,确实自古有之,约在三年前就发生过这麽一桩骇人听闻的案子,当时有一个罪犯被判流放关外,此行一路,由三个捕快作为押送,本是一次极为普通的行程,谁料犯人在半道上找到一个机会,摆脱枷锁的制固,杀了三个捕快,拿了他们的令牌换上衣服,乔装成其中一个捕快。
因为这个捕快是刚入府衙的新人,衙门里没人识得他,他很成功的偷梁换柱,由罪人变成执法者。
而惊人的地方在於他借助捕快的身份逃脱便罢,谁曾知,他不走寻常路,竟然真的留在了府衙,像模像样的当起了捕快,并且还协助一干同僚,抓了不少恶人,匪徒。
他师父於他将这件事时,还笑话这个人就是个奇葩,官兵当久了都忘记自己是个贼了。
後来因为某些原因他露陷了,现在被朝廷的人满国通缉,也不知逃窜到什麽地方去了。
赵瑟心中一动,他眼睛里划过一丝异样,说道:“大人,觉得一七令有问题?”
燕江靥抿唇一笑,神秘的说道:“谁知道呢?”
几人越走人烟越罕至,直到不见破旧的房舍,只看得见干枯的树木,和遍地的黄沙尘。
远远的看见一个人,晕开一片漆黑的颜色,背影萧条的如枯木一般,了无生机。
而那人脚边,还躺了一个人,重青色的衣袍将他裹住,身侧延了一地的血。
几人走将而去,燕江靥扒开一七令,探头去看,目光落在那人的脸上,他呆滞了一下,半响才说道。
“我去,还真是夏青璇。”
他第二句话就是。
“你为何不把夏青璇抬到独一客栈,还让我等来寻,足足跨越了半个城走的好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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